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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


中華民國世界土風舞總會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

1020119日第四屆第二次會員大會通過

 

中華民國世界土風舞總會(以下簡稱本會)尊重個人資料當事人隱悉,並保護本會所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為使本會於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簡稱個資)符合法規、契約之規定,訂定中華民國世界土風舞總會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以下簡稱本管理政策),以利本會全體人員遵循。

第一條 個人資料的定義

本會執行各項會務、業務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個人資料(以下簡稱個資),不論其儲存型式為電子或紙本或作業地點於本會內部或外部或人員為本會正式職員工或受本會聘僱之臨時人員或義工皆適用之。

第二條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在以下情況下,將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

一、執行會務所必需取得個人資料時。

二、招募會員、職工時。

三、管理教練、裁判資料時(含網站資訊管理)

四、各縣市相關團體與本會結合,使用本會服務及資料提供時(含網站資訊管理)

五、會員、教練、裁判、講()習活動及回答問卷調查時

六、表揚有功人員之管理時(含網站資訊管理)

七、本會理監事、幹事部及職員工管理時(含網站資訊管理)

八、事業主管機關及相關職權機關,依法定職務需要,而進行調查或使用時。

九、繳交、陳報相關費用或撥發車馬費、交通費及薪資時。

第三條 個人資料的利用

本會除了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以外,不會超出上述目的而利用或提供第三方當事人個人資料。超出上述用途而利用或提供個人資料時,只有在獲得當事人的同意後才會使用。

其個人資料在交換時,採用適當之保密措施使用紙本交換時需彌封傳遞;電子檔案傳遞時需加上密碼保護而密碼不可與檔案同時傳遞並保留記錄。

第四條 個人資料檔案的管理

本會所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將指定專人管理,並儲存於安全的環境之下。

本會將管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相關設備、系統、網站、資料、儲存、場所及人員,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本會不揭露或連結不同檔案或非經當事人同意因其他目的利用當事人之個人資料。除非當事人可能損害或妨礙本會之個人資料或第三人之權益時,本會有理由相信揭露此資料係為辨識、聯絡或對該人採取法律行動所必要者,本會得揭露或連結或利用當事人之個人資料。

第五條 向第三方揭露個人資料

除了以下情況以外,事先未經當事人同意絕不會向第三者公開或洩漏個人資料。

一、警察、檢查或司法單位因公眾安全之必要而須取得時。

二、職權機關依法定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時。

三、事業主管機關依法需要之調查或使用時。

四、活動主辦、協辦單位或供應其他服務(如旅行、住宿或保險等),因辦理活動相關作業必須取得時。

第六條 個人資料的委託

本會委託外部機構單位委託個人資料的數據處理業務時,會與受委託單位簽訂保密協議,並依法律規定執行必要的監督以保護當事人的個人資料檔案安全。

受本會委託之單位亦適用本管理政策。

第七條 個人資料的查詢、修改、刪除或停止利用

當事人要求查詢、修改、刪除或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時,應直接聯絡本會以書面申請辦理之。

本會受理申請後,將依據法令規定及當事人之申請處理,若因法律規定無法刪除或停止利用時,必先告知當事人,若修改之個人資料需由當事人提出證明者,本會得要求取得當事人提供證明資料後方處理之。

出會之會員,本會於出會五年後即刪除該員之個人資料。

第八條 網路上的個人資料注意事項

本會人員於使用電腦或網路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不開啟網路芳鄰分享目錄與檔案。

二、停用作業系統Guest帳號。

三、禁止使用MSN或其他即時通訊軟體傳輸個人資料檔案。

四、不使用外部網頁式電子郵件(Webmail)傳輸個人資料檔案。

五、禁止使用點對點(P2P)軟體及Tunnel相關工具下載或提供分享檔案。

六、禁止人員在社群網站、部落格、公開論壇或其他利用網際網路形式公開業務所知悉之個人資料。

第九條 個人資料資訊安全事件處理程序與稽核缺失改善行動或預防措施

本會人員或個人資料當事人發現有個人資料安全事件發生時應通報。接獲通報之單位依以下程序作業。

單位接獲個人資料資訊安全事件通知→清作業程序與責任→業務相關單位儘速進行防禦或補救作業→通報秘書長→召集業務相關單位報→檢視事件原因→擬訂改善與預防措施納入工作準則減低事件再次發生機會。

第十條 個人資料管理部門

本會為保護個人資料及處理有關個人資料之爭議。指定秘書長為個資隱私業務之機關召集人,秘書處助理為業務承辦人,並設置「資保護聯絡窗口」。
電話:02-2371-2966

傳真:02-2371-3756

E-mailwww@wfda.org.tw

若對於本政策有任何疑問,請與業務承辦人聯絡。

第十一條 本管理政策理事會通過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宣告於本會網站,會員、教練、裁判、活動人員及相關團體使用本會服務及資料提供時,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本會的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及事項。

 

中華民國世界土風舞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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