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文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體委全字第0990006111號)
主辦宗旨:為提昇全國社交舞運動技能及水準,讓全國各地社交舞教練、選手能
有發揮專才的機會,展現各社團班隊之舞蹈技巧,同時增進全國各地
社團學員及熱愛此項運動人士之情誼,相互觀摩學習,帶動全國各地
基層運動人口的參與,讓社交舞運動朝向健康且全面的蓬勃發展。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主辦單位:中華社交舞協會
比賽日期:99年7月17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0號】
比賽項目:1 社 會 摩 登 組:(不限男女)不限年齡。
2 社 會 拉 丁 組:(不限男女)不限年齡。
3 婦 女 摩 登 組:(女/女)不限年齡。
4 婦 女 拉 丁 組:(女/女)不限年齡。
5 壯 年 摩 登 組:(不限男女)皆40歲以上,報名檢附身分證影本。
6 壯 年 拉 丁 組:(不限男女)皆40歲以上,報名檢附身分證影本。
7 壯年婦女摩登組:(女/女)皆40歲以上,報名檢附身分證影本。
8 壯年婦女拉丁組:(女/女)皆40歲以上,報名檢附身分證影本。
9 百年長青摩登組:(不限男女)二人合計100歲以上,檢附身分證影本。
10 百年長青拉丁組:(不限男女)二人合計100歲以上,檢附身分證影本。
11 學 生 摩 登 組:(男/女)具學生資格,報名時檢附學生證影本。
12 學 生 拉 丁 組:(男/女)具學生資格,報名時檢附學生證影本。
13 銅 級 雙 人 組:(不限男女)不限年齡(非跨組加賽項目)。
14 銀 級 雙 人 組:(不限男女)不限年齡(非跨組加賽項目)。
15 金 級 雙 人 組:(不限男女)不限年齡(非跨組加賽項目)。
16 單人摩登華爾滋組:(不限男女)不限年齡。
17 單人拉丁恰恰組:(不限男女)不限年齡。
18 單人拉丁倫巴組:(不限男女)不限年齡。
19 團 體 摩 登 組:(不限男女)不限年齡,8人一組。
20 團 體 拉 丁 組:(不限男女)不限年齡,8人一組。
※ 19團體摩登組.20團體拉丁組非跨組加賽項目,須各別報名。
比賽規則:1 採用中華社交舞協會審定之最新社交舞競賽規則。
2 比賽成績採名次計分法(Skating System)
3 選手可著正式服裝參賽,以提昇競賽水準及個人形像。
比賽制度:1 採初、複、決賽制,大會得依報名隊數決定賽程,各組少於四隊即
取消該項比賽。
2 各組比賽採各項成績總合計算,取前八名入圍決賽,成績以名次計
分法排名。
3 第13.14.15.組比賽,採用「中華社交舞協會」第四級教練檢定教材
指定舞步。
4 銅、銀、金級不得互跨組別,報名時只能就銅、銀、金級中擇一組
參賽。
5 銅、銀、金級之選手,個人皆須具有銅、銀、金資格(報名時檢附
該級證書影本一份)。
6 銅、銀、金級之選手,上屆榮獲前三名者,本次參加比賽,得強制
晉升一級。
7 單人組16.17.18比賽,舞步由第三、四級教材中,由選手自行組合。
8 比賽進行中如有任何爭議時,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處理判決之。
比賽舞曲:1 第一組至第十八組由大會統一播放音樂。
2 第1. 3. 5. 7. 9.11組摩登舞,比賽舞曲:探戈、華爾滋。
3 第2. 4. 6. 8.10.12組拉丁舞,比賽舞曲:恰恰、吉特巴、倫巴。
4 銅 級 雙 人 組:第四級教材中每種舞之第一至二小節連跳。
5 銀 級 雙 人 組:第四級教材中每種舞之第一至四小節連跳。
6 金 級 雙 人 組:第四級教材中每種舞之第一至六小節連跳。
7 團 體 摩 登 組:探戈、華爾滋(以組曲方式,二支舞曲一起完成)。
8 團 體 拉 丁 組:恰恰、吉特巴、倫巴(同上,三支舞曲一起完成)。
9 以上團體摩登、拉丁二組請自備音樂,可隊形變化,所剪接的音樂
長度不得超過五分鐘。
獎勵辦法:1 各組取八名,前三名優勝者,頒發獎盃乙座及獎狀乙紙,四至八名
頒發獎狀乙紙。
2 為獎勵高齡選手的參賽,設置最佳精神獎項,不限組別,以隊為單
位,個人年齡達65歲以上(身份證民國33年以前出生者不計月份)
每隊年齡合計130歲以上,即頒授精神獎乙座,報名時須檢附身份證
影本以玆證明。
參加資格:1 全國25縣市之社交舞委員會、協會會員、社區班隊、舞蹈社學員。
2 熱愛社交舞之各階層人士。
報名辦法: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6月30日截止。
2 每隊報名費:會 員 500 元,加賽一組加收250元。
非會員1000元,加賽一組加收500元(歡迎入會即享有會員優惠)
3 學生組報名費:300元,加賽一組加收200元。
4 團體組報名費:會員1000元,非會員2000元。
5 每位選手可就1至12組中選擇參賽,但只能加賽三組(跨組),個人最多
只能參賽四組。
6 銅、銀、金級不列入跨組加賽項目,須各別報名(如有參加別組比賽
者,報名費以加賽方式收取)『如有參加銅、銀、金級比賽之選手,
個人參賽項目可增加至五項』。
7 報名表傳真:【中華社交舞協會】 傳真電話:02-2371-3756。
8 報名費郵政劃撥:19656442 戶名:中華社交舞協會
9 聯 絡 人:祕書長 曹國勝
洽詢電話:02-2371-2966
手 機:0919-924-710
注意事項:1 比賽當天參賽隊伍住宿請自理。
2 參賽隊伍當日上午9時起辦理報到,10時比賽,選手皆須參加下午1時
開幕典禮。
3 各組參賽隊伍須於出賽前,依大會所指定之入場處,點錄並就定位。
4 參賽選手必須遵守出賽時間,如逾出場時間之隊伍,則以棄權論。
5 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更改賽程或加賽,得由主辦單位宣佈,不得異議。
6 大會於當日上午9時30分於會場召開領隊會議。
7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有權於比賽前隨時補充修正之。